当前位置: 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
关于评选广西大学陶建明奖学金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09-18

各学院团委、各学生组织:

为表彰品学兼优的青年学生和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的学生干部,形成榜样力量,带动更多的学生认真刻苦学习,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,在陶建明先生的支持下设立广西大学“陶建明奖学金”,现将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及条件

(一)十佳学生

1.评选对象

广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。

2.评选条件

1)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思想上要求上进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;

2)学习认真刻苦,善于思考,乐于探究,学习成绩优异,获得过校级(含)以上“三好学生”、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①在国家级各类科技竞赛或创业大赛中成绩优异;

②获得过优秀奖学金或一等专业奖学金,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,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。

(二)十佳研究生

1.评选对象

广西大学全日制研究生。

2.评选条件

1)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思想上要求上进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;

2)学习努力,成绩优良,有优秀的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;

3)获得校级(含校级)以上“优秀研究生”荣誉称号。

(三)十佳学生干部

1.评选对象

广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。

2.评选条件

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思想道德素质好,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;

2)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;

3)担任学校(或院系、班级)主要学生干部,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;

4)获得过校级(含校级)以上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。

(四)十佳研究生干部

1.评选对象

广西大学全日制研究生。

2.评选条件

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思想道德素质好,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;

2)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;

3)担任学校(或院系、班级)主要学生干部,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;

4)获得过校级(含校级)以上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。

二、奖励办法

广西大学“陶建明奖学金”由陶建明先生一次性捐赠200万元人民币设立。每年奖励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。2020年,以20万为总额,拟奖励“十佳学生”、“十佳研究生”、 “十佳学生干部”、 “十佳研究生干部”各10人,共计40人,每人5000元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请各学院团委、学生组织做好人选推荐工作。每个学院团委原则上推荐本科生、研究生各1人,并于925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校团委,纸质版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B403室,电子版发送到gxutwb@163.com, 标题为学院名+陶建明奖学金申报材料,联系人:李真老师  3238180。

2.经评奖委员会审核奖项和奖励标准,遴选出优秀人选后报陶建明先生审批。由学校公示获奖信息并在全校表彰。

 

附件:广西大学 “陶建明奖学金”申报表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共青团广西大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0918

联系电话:0771-3238130    邮箱:gxugqt@163.com     地址:大学东路100号
技术:zhangchenghui     版权所有:广西大学